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车贷利息逾期导致对方要拖走车辆,如何处理?
释义
    车贷还不上,对方把车开走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一般只有法院才能采取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债权人不能擅自把车开走,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车贷还不上利息找对方开车怎么办
    车贷还不上,对方把车开走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一般只有法院才能采取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债权人不能擅自把车开走,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车贷还不了,怎么办,可以延期吗?
    法律分析:车贷可以申请延期,若用户暂时资金周转不开,可与贷款机构协商,要求展期。为了降低贷款展期后的风险,用户必须有保证人同意展期并继续担保的证明。车贷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帮别人借了车贷买车了,别人不还,还把别开走了,我该怎么办呢?
    购车人车贷还不上,出借人是没有权私自把车辆开走的,出借人把车开走的行为违法,车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应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而不是私自占有车辆,将其开走。法律依据:购车人车贷还不上,出借人是没有权私自把车辆开走的,出借人把车开走的行为违法,车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应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而不是私自占有车辆,将其开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车贷还不上了,我想把车处理掉还款?
    法律分析:车贷还不上把车收回去是否还需还钱要看贷款机构的具体规定和用户该车辆的剩余价值等来看。通常,当用户的车贷还不上后,贷款机构会将用户抵押的车辆收回,随后贷款机构会根据该车辆的剩余价值,来决定是否要求其还款。如若用户的车辆剩余价值高于用户剩余欠款,那么用户就无需进行还款,反之,用户需要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欠高利贷逾期,每天上门要钱,利息利息太高怎么办?
    高利贷的利息过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法律规定的利率为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该内容由 陈春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3: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