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依据 |
释义 | 1、关于担保期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有哪一些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对于这两种情形保证人不需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时间过了还有效吗 担保时间过了担保无效,不用在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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