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问题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债务分割需根据约定协议或法定规定。共同债务包括婚前财产、家庭生活、生产经营、医疗、子女抚养、赡养老人、教育费用、社交费用、协议约定和姻关系期间欠债等。无协议时,根据照顾原则分割债务。离婚债务分割不影响债权人权益,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未分割债务不能由他方负责还款。避免此情况可在分割时征得债权人同意,免责偿还非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首先要依据双方的一个约定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的,要确定离婚前债务的归属情况。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除非是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十一)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照顾子女抚养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照顾的对象少分债务来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不影响债权人对债权的享有。因此,夫妻双方或法院判决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后,不能将离婚债务已经分割,由另一方对债务负责作为反对债权人请求偿还债权的理由。避免发生此事的方法就是在离婚债务分割时,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即一方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也无权请求你偿还不属于你的债务。 结语 根据双方约定协议,离婚夫妻债务的分割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婚前借款购置财产、家庭生活债务、生产经营债务、治病债务、子女抚养债务等。在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可根据照顾对象的原则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债务的分割不影响债权人对债权的享有。为避免纠纷,建议在分割时征得债权人的同意,确保责任的明确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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