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清查的一般方法主要有实地盘点(即在财物堆放的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清点),和技术推算盘点两种方法,即利用技术方法对财物的实存数进行推算。 1.清查库存现金后,应根据库存现金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签章。此表兼有“盘存单”和“实存账存对比表”作用,是反映库存现金的实有数和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 2.未达账项:指在企业和银行之间,由于结算凭证传递的时间差,而造成的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因未收到结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起对账作用,不能作为调节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的凭证。 4.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实地盘点法;技术推算法(估堆法)。 5.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 财产清查的意义是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和可靠、促进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保护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避免坏账损失的发生、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核对,查明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结算款项的实有数额,确定其账面结存数额和实际结存数额是否一致,以保证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专门方法。财产清查是内部牵制制度的一个部分,其目的在于定期确定内部牵制制度执行是否有效。在企业日常工作中,在考虑成本、效益的前提下,可选择范围大小适宜、时机恰当的财产清查。 二、财产清查流程 财产清查的基本程序: 1.成立财产清查组; 2.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规定,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校准度量衡器,做好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检查时,按照先检查数量,核对相关账簿记录,再确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