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意外保险,一般认为甲状腺功能亢进不属于既往病史,但具体是否影响理赔需要参考保险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不得将已经发生的风险作为保险合同的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合同一经订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获得赔偿。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甲状腺功能亢进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且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告知该疾病存在,则在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后需要满足合同中的条件才能获得赔偿。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该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可能不能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