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诉讼程序中,驾驶证会被暂扣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诉讼程序中,若涉及到驾驶证,存在被暂扣的可能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未按照规定停车并保持原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驶,并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驾驶人未按规定报警、报案、现场等待并配合处理且未保持现场原状等行为,就有可能被扣留驾驶证。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未按照规定停车并保持原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驶,并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时,应当告知其有关权利和义务,并予以出具书面凭证。扣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情况特殊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在刑事诉讼中,需要查封或扣押财物的,应当出具查封或扣押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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