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行为人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一般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采取自认为不被证件的保管者、使用人、所有人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证件取走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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