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生子能参与遗产分配。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即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因此非婚生子女也有权利参与遗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