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试用期注意事项: 1. 非全日制员工不得设定试用期; 2.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 5. 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1、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十九条。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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