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小孩落户一般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准生证这些材料到派出所落户,如果是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本这些材料递交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一般迁移户口所需的手续如下。 1、咨询迁入地户籍管理公安部门,了解迁入户请所需的证明书和资料。 2、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照求提供各种材料、证件。如:投资移民所需提供的材料;大专院校升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婚姻类要提供结婚证等。 3、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审查提交的申请和附加资料。通过审查后,发行允许入境证明书。这就是准转移证明书。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如:提交材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4、现户籍地会派给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在携带各种证明、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 5、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完善才能通过申请。 6、所有手续通过后,发行新户口簿,发行新身份证。身份证不能马上处理,最好不要返还现有的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条例《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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