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委托辩护人在审判阶段是否可以进行委托? |
释义 | 被告人在刑事审判阶段仍可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无论是否委托过。对于公诉案件,从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起,犯罪嫌疑人即可委托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被告人在案件受理后至判决前都可随时委托辩护人。检察院和法院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否则可以依法委托辩护人。 法律分析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原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到了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被告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我们说的原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在审判阶段能否委托,主要是指针对公诉案件来说的。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的公诉案件,从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那天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自己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审查起诉的那天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而开庭审判后提出委托辩护人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于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案件,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以后,到案件判决以前,被告人随时都可以委托辩护人。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从收到审查起诉的材料之日起3天以内,应当告诉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从受理自诉案件的之日起3天以内,告诉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告诉就是违法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他们的家属,通过普法学习,知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没有告诉的,可以依法委托辩护人。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被告人在审判阶段都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未被告知,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依法委托辩护人。因此,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使委托辩护人权利是肯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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