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权益转让协议书原件(至少一式四份);
 2.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
 3.共有人身份证明;
 4.转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其复印件,未婚的由其档案所在地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共有人声明》(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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