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是否有期限 |
释义 | 法院执行是有期限的,对于法院执行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规定被执行人有什么财产。执行人的财产在执行申请后未执行的,申请执行的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以申请终止执行,并再次申请执行。 一、欠钱没钱还不起打官司怎么办 欠款方因为没钱而欠钱不还,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以向法院对欠款方的财产申请保全。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没有财产如何处理 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没有财产,法院会下终止执行裁定。但可以注意观察和调查了解,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随时向法院执行法官报告,等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此外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申请法院追回。 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有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予以司法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迟延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 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三、债务执行庭执行不了怎么办 可以终结本次执行。如果执行法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并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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