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方式能否自主选择? |
释义 | 以补偿方式来说,虽然法律明确规定,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属于被征收人。但是在实践中,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大多都是政府单方面决定,甚至连被征收人的意见都不用征求。 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其实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而实践中不少市、县级政府在作出补偿决定时,没有给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机会而直接加以确定,这样就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导致了大量的征地拆迁纠纷的产生。 一、拆迁分房孕妇怎么算 房屋拆迁时选择产权转移的补偿方式时,只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能获得安置房,至于怎样分配安置房,由被拆迁人自行协商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拆迁的房产纠纷怎么投诉征收单位 遇到拆迁纠纷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去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上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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