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讨债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释义
    方法及适用范围如下:
    1.函电讨债法。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
    2.会议讨债法。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3.留置清偿讨债法。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3: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