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半路夫妻的子女继承权问题 |
释义 | 半路夫妻的子女有继承权,除非放弃或被剥夺。放弃需书面或口头表示,丧失继承权可由法院判决。子女继承权按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管是亲生子女还是继子女,都享有继承权,除非被遗嘱处分。 法律分析 一、半路夫妻登记了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1、半路夫妻登记了子女有继承权,所谓的半路夫妻,也就是离婚后重组的家庭,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并且形成扶养关系的,是具有继承权的。除非是放弃继承。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二、关于子女继承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不管是对于任何的民事主体,结婚后若是感情破裂,都是有选择离婚的权利的,此后也可以选择与其他的主体再次办理结婚手续。此时就会有亲生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了,若是死者在世期间,并没有采取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财产,那么不管是否是亲生子女,都享有继承权。 结语 半路夫妻登记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半路夫妻指离婚后重组的家庭。如果再婚后形成了继父母、继子女关系,并建立了扶养关系,则子女具有继承权,除非放弃继承。放弃继承权需在继承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可由人民法院认定。《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继承的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子女的定义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的定义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的定义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继子女,均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