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做两个公司的工作,法人是一个 |
释义 | 同一人在两个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从一个公司调到另一个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原劳动关系仍存在且无需重新签合同,不违反劳动法;如果原劳动关系已终结且未签新合同,违反劳动法;若两公司属同一母公司,且劳动合同与母公司签订,调动不违反劳动法。 法律分析 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上班岗位从一个公司调到另一个公司,又没从新签合同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你与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是借调到另一公司,原来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这种情况,不违反劳动法 2如果你与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调到另一公司,原来劳动关系已经终结,但新的劳动合同又不签订,这种情况违反劳动法. 3如果二个公司都属于同一母公司,劳动合同是与母公司签订的,这样调动不违反劳动法。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受限:一份合同,两家公司的工作 劳动关系受限是指在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个人却被要求在两家公司间进行工作。这种情况下,法人只有一个,但工作内容却涉及到两家公司的业务。这种现象可能导致劳动者面临工作职责模糊、工时超负荷等问题,同时也给劳动关系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与雇主进行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如重新协商合同条款或寻求法律支持。劳动关系受限的情况需要得到适当的关注和解决,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且上班岗位从一个公司调到另一个公司,但没有重新签订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需要具体分析。若借调后原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则不违反劳动法;若原劳动关系已终结且未签订新合同,则违反劳动法;若两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且劳动合同与母公司签订,则调动不违反劳动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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