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什么是当事人承认 当事人的承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所证明的事实的真实性表示同意的一种陈述。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诉的相关问题)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 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诉讼标的的不同理论) 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在采辩论主义的案件中具有指引审理的方向,确定审判的内容。 (1)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 (3)必须注意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所负担的说明义务。 在采职权探知主义的案件中,当事人陈述不具有确定审判范围的功能,但也可以大体为审判机关指明案件事实审理的方向。 在此注意的另一问题是,当事人陈述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新机能。 作为确定证明对象和证明方向的当事人陈述称为当事人听取;是指法官为明了案情,就有关事实上及法律上的事项对当事人进行发问,使当事人就一切重要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充分说明的程序制度; 作为证据形式的当事人陈述称为当事人询问。当事人询问是以询问当事人本人作为重要的证据方法,并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询问的程序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