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户籍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所以,对于夫妻离婚户口的迁移,具体流程如下:1、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2、持入户申请书、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向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户政科签发《准迁证》。4、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5、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即可。另外,属于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可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