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怎么处理 |
释义 | 在进入看守所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提供法律帮助。家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但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案件经过,防止刑讯逼供。律师会见后,会判断是否有从轻、减轻情节,并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进看守所后首先会向办案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情况确定其否涉嫌犯罪。 如果是因为刑事案件而进入看守所的,在宣判前只有律师、辩护人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其他任何家属都无权见人。近亲属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防止其被刑讯逼供。 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看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拓展延伸 看守所的入所程序和处理方式 进入看守所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被捕后警方将嫌疑人带往看守所,进行身体检查和登记,随后嫌疑人会被安置在相应的拘留室内。在看守所,嫌疑人会接受详细的身份核实和背景调查,以确定其身份和背景情况。同时,看守所会对嫌疑人进行初步的健康评估和风险评估。根据嫌疑人的情况,看守所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保释、羁押或转送至其他司法机构。对于被羁押的嫌疑人,看守所会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如食宿、卫生等,并确保嫌疑人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看守所会与相关司法机构和律师合作,为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审判程序。 结语 进入看守所后,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细节,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会根据情况评估犯罪情节,并争取从轻、减轻的情节,同时申请取保候审。进入看守所的程序包括身体检查、背景调查和风险评估等环节,确保嫌疑人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看守所与相关司法机构和律师合作,为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审判程序。律师的存在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份希望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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