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儿嫁人彩礼钱归属如下: 1、属于女方父母的情况。如果女方将彩礼钱赠予父母,彩礼钱就属于女方父母; 2、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的情况。男方将结婚彩礼钱给女方是属于赠予财产的范畴,彩礼钱属于女方;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果女方将彩礼钱带到男方家,作为婚姻生活的资金,男女双方都有权使用彩礼钱。 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条件: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人民法院才能考虑支持给付人的返还请求。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反悔,提出要求返还给付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