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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败诉后会有哪些后果和影响
释义
    行政复议败诉行政部门的后果通常是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在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职责有哪些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复议人民法院撤销行政复议裁定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范围,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公民。
    二是法人。
    三是,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
    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终局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况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行政复议法》第14条,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所作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该内容由 刘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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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