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诊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问题 |
释义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法律咨询: 某患者,因腹部疼痛半天,后转移至右下腹疼痛,伴恶心、呕吐一次,被医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先给予保守的消炎治疗,未见好转,经术前准备,在实施麻醉后,行阑尾切除术。手术顺利,但术后患者高热、腹痛持续。再次检查,发现腹部膨胀、肌紧张、压痛、反跳痛。紧急手术,术中诊断“急性上消化道穿孔伴发急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虽经积极抢救,但终因病情严重,以致患者死亡。 律师回答: 就本案看,医疗机构的医生有几点失误:一、“阑尾炎”虽是较为常见的外科急症,但须与许多疾病认真鉴别,如上例中的“上消化道穿孔”,如能作一下“腹部透视”,就不会轻易诊断为“阑尾炎”而采取不当手术方案。医生过于自信,主观决定,造成不良后果。二、在不能明确诊断并需要做手术时,应实施“剖腹探察术”而不是“阑尾切除术”,以便对误诊结果采取补救措施。三、术后疏于护理,未认真观察病情,及时报告病情,以致延误。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规定,本例显然属于因“误诊”引起的“医疗事故”,故医疗机构应该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判断医疗上的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法律上的误诊,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对患者的人身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三、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误诊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是,并不是所有误诊都是医疗事故。对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是一个动态过程,要求医生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即使不能及时诊断,也应作好必要的拟诊和护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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