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收的彩礼到底给谁 |
释义 | 彩礼钱原则上应认定是给女方的。且该财产的性质上是赠与,但是是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赠与。且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却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且后两种情况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当事人可主张返还。 那么,撤销赠与的条件是什么?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以上就是关于女方收的彩礼给谁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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