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租期一年是否必须履行一年? |
释义 | 租赁合同期限及续签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当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法定更新或约定更新方式继续租赁。租赁期限的长短根据租赁物性质和使用目的确定,居住租赁一般较长,商业租赁则根据租金情况决定。法律旨在平衡双方利益。20年并非绝对限制,可通过法定更新或约定更新方式延长租赁关系。 法律分析 合同租期一年不是必须住一年,如果租客因各种原因不能租满一年的话,可以提前与房东协商提前退租,房东同意之后就可以提前办理退租手续。但需要注意,如果是因为租客自身原因提前退租的话,租客需要承担一些提前退租违约金,违约金以租房合同约定为准。 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下: 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确定租赁期限长短时,总是要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和承租人的使用目的来确定的。在动产租赁中,租赁期限是比较短的,一般都是临时使用。例如,租赁汽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汽车的使用寿命是10年,双方当事人不可能约定一个租赁期为20年的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较长的是不动产租赁即房屋租赁。在房屋租赁中,用于承租人居住需要和用于商业性租赁是不一样的。一般讲用于居住租赁的承租人希望租期长一些,使这种租赁关系相对稳定一些。商业租赁中、在订立合同时房屋的租价比较低的情况下,承租人就希望将租赁期限订的长一些,租金固定下来;在房屋的租价偏高的时候,出租人就希望租期订得长一些,这样就能保证其得到更多的租金。当双方当事人不能自己寻找一个公平的交叉点时,法律总是要在利益双方中找出平衡点的。这也是规定最高租赁期限的一个目的。 20年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最高限,因为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 1、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即双方当事人又形成了一个不定期租赁的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解除合同随时都可以为之,这种情况被称为合同的“法定更新”; 2、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一个租赁合同,如果需要较长的租期,当事人仍然可以再订一个租期为20年的合同,这种情况被称为“约定更新”。 结语 租赁合同的期限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和承租人的使用目的来确定。一般而言,动产租赁期限较短,不动产租赁(如房屋租赁)期限较长。在商业租赁中,租赁期限的确定往往与租金和稳定性有关。法律规定最长租赁期限为20年,但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定更新或约定更新的方式继续保持租赁关系。在租赁合同中,法律总是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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