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破产债权申报顺序是怎样的 1、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3、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4、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5、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1、定义不同: 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组织); 而债务人就是已经借钱负债而有义务归还借钱人的人(组织)。 2、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如果你是债权人:那就是别人欠了你东西,你可以请求别人偿还,相对于债务人而言,你享有的是权利。 如果你是债务人:那就是你欠了别人东西,别人可以向你请求偿还,相对于债权人而言,你负担的是义务。 3、撤销权享有不同: 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而债务人无撤销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