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有啥不同? |
释义 | 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不同:,1、罪名概念不同。两罪在概念定义上已有较明显的不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更多适用于犯罪行为(比如盗窃、抢劫、诈骗等)完成后,对犯罪所得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等。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则是针对各种网络犯罪,提供各类技术支持或支付结算帮助,使网络犯罪行为得以完成。,2、罪行特征不同,两罪的最大不同在于行为人在上游犯罪中所处阶段和所起作用不同。,3、刑罚处罚不同,《刑法》第5条规章“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确立了我国刑事诉讼中“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规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刑期在3至7年之间。而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章来看,其最高刑期为3年。刑罚的尺度不仅包括法益侵害性,也包括犯罪行为的可谴责性。相较于网络上游犯罪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人没有掩饰、隐瞒犯罪资金的故意,而是想通过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行为,获取一定比例收益,其行为的可谴责性相较于上游犯罪要轻很多,若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罚,量刑过重,显然违反了刑法规章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章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章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章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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