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的 |
释义 | 发生工伤事故,经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一、离职后查出职业病原单位员工负责吗 离职后查出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二、工伤职工根据工伤认定标准规定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认定的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的情形;经过工伤认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其他。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当月未缴费当月有效吗 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当月发生工伤事故,职工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但应当补缴工伤保险费。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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