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不能过性生活,要不要离婚呢 |
释义 | 一、老公不能过性生活,要不要离婚呢 这种情形下妻子是可以提离婚的。 很明显,该种情形出现后,对于妻子一方颇失公平,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心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而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明确规定,一方若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对方以此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已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法定情形的,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并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法定判离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民法典规定的一个兜底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很明显“丈夫性无能”属于法定可以判离的情形。 只能说丈夫性无能肯定会对夫妻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但是这并不必然就导致夫妻离婚。而要是妻子因此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完全破裂的哈,那最后也是不会准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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