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的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向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核发的证明其具有合法合法生产经营权利的法定凭证。且未经登记,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 企业法人遗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