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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与抵给从法律上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法律主观:
    


    抵押 是指 债务人 或第三人对 债权人 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 债务 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 抵押权 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 担保物权 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 强制执行 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抵给不是个法律词汇,通常理解为债务的履行中,债务人用实物方式偿债,常常说以__财产“抵给”债权人,结清债务。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四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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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9:4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