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注意事项 |
释义 | 取保候审期间注意事项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人员可令其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速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六)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须与本案无关,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不受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缓刑期间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