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已离婚,女方未离婚,生孩子可入男方户口吗? |
释义 | 你好,男女双方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能否入户口视情况而定。双方都有法定抚养义务,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如果你们双方对抚养费问题协商未果,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一般需要支付到孩子满18周岁。但要注意风险问题,女方还处于婚姻状态,与他人生育有可能涉及到长期同居,属于过错方,女方老公属于无过错方不仅有可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还可以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请求法院让出轨方少分财产。但出轨能否被认定为重大过错依靠于法官的自由心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1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3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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