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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
释义
    1.首先是申请以及受理
    向公证处提出合法的公证申请,然后填写公证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对应的身份证件以及所需公证的文书(合同、遗嘱等)、还有与公证的具体事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等等材料。(具体的情况请向办理公证处咨询)
    2.然后审查
    公证处在接受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在出具公证以前,会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一系列的调查核实工作。
    3.出证以及送达
    公证处按照审查的结果,对满足条件需求的公证事项,依法制作,并出具公证书的活动。
    4.拒绝以及复议
    对不真实以及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公证处会拒绝公证;
    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民法典中继承人如何申请继承公证
    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一、申请(1)本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2)代理申请: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特殊规定:下列公证须本人亲自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二、公证处应受理符合哪些条件的申请?
    公证处应当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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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