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下面我将针对什么样的彩礼应当返还给大家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拿彩礼是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由男方家庭送给女方的一份礼品,或者是财产,彩礼的赠送的方式,一般按照当地的习惯做法进行,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那么一般要择日摆酒,并且要有这个媒人的参与,而且双方对该笔财物的归属则不一定要求就是有明确的一个说法,往往是有共同的一个默契。所以并不是结婚之前男方给的任何财物都是彩礼。 在实践中对于男方或者其近亲属为了取悦对方所赠予,或者男方为了表露这个感情所进行的一个赠与,双方在共同的这个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这个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礼节性交往的时候的这个赠与,这些都不应当认定为是彩礼。 那么还有一种因素是应当根据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女方在男方家付出劳动的多少,所收受的彩礼是否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等情况来进行考虑,然后作出全部或者部分退还或者不予退还的这样的一个结论。比如说这个双方已经结婚,而且结婚的时间也已经比较长,那么女方也生了这个孩子,共同生活了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那这种彩礼原则上应该是不能够再进行退赔的了。 那么只有按照我刚才所讲的这样一些因素,才能够体现出司法的一个公正,才能合理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一个合法的权益。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