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身广告管理规定利用交通工具等流动载体发布户外广告的必须登记申请。未经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发布车体广告,户外广告登记证证号、广告发布单位名称和广告登记有效期必须在广告中显著位置标注。按登记的数量、形式、规格、时间、画面和文字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出租轿车只准许在后车窗玻璃底部以上但高度不超过15厘米的范围内粘贴单向透视材料制作的广告。车身贴广告只允许在车窗玻璃以外的车身两侧位置上粘贴广告,汽车的前后风挡、前引擎盖和后备厢盖不允许粘贴广告,贴广告面积不超过车体的30%合法。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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