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债务能否全部由对方来偿还 |
释义 | 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可以全部由一方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则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共同生活、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教育费用、社交费用、共同生产经营等。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即使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由一方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分析 一、离婚债务是否可以全部对方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结语 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上应遵循自愿原则,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在诉讼中,一般不会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双方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生活、抚养、赡养、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收益等。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分担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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