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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中的调解:必要吗?
释义
    劳动争议顺序:先调解再仲裁,最后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先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会受理未经调解的诉讼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一定要先行调解。顺序应该是先和解,再调解,再仲裁最后提起诉讼。这个顺序不能乱,如果你没有调解这一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调解和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中的调解:增加效率还是浪费时间?
    劳动仲裁中的调解旨在解决劳动争议,但其对于效率问题存在争议。一方面,调解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了漫长的仲裁程序。调解还可以促进双方沟通,增进关系,减少矛盾升级的风险。另一方面,调解可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在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此外,调解结果可能只是暂时性的解决,仍然存在争议的风险。因此,劳动仲裁中的调解既能增加效率,也可能浪费时间,具体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案件的复杂性。综上所述,调解在劳动仲裁中的效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权衡。
    结语
    劳动争议的解决顺序十分重要,必须先行调解。按照先和解,再调解,再仲裁,最后提起诉讼的顺序进行。如果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没有进行调解,法院将不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不成时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中的调解有其优势和劣势,可以提高效率,但也可能耗费时间。因此,调解效果需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和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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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0: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