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和债务情况的材、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及其他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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