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可以取离婚协议书吗 |
释义 | 在中国,夫妻离婚需要自行提供离婚协议书,并经过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的认可后才具有法定效力。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达成一致。这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必要内容之一。 法律分析 民政局可以取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自己提供,不过民政局也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内容还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在我国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了才能办理,所以夫妻离婚的需要自己提供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办理离婚协议书需要以下步骤:首先,夫妻双方应当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其次,将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提交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备案。备案时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最后,民政局会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离婚证书。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内容应当合法、公平、合理,否则可能会被民政局拒绝备案。 结语 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内容需要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离婚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然后提交到当地民政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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