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未满一个月时,工资会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进行结算,并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扣留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如果超过期限仍未支付,用人单位将被责令支付应付金额的50%至100%作为赔偿金给劳动者。 法律分析 未满一个月离职,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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