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毁坏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到5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 3、非法占用第1、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第1、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占用林地罪的定刑标准为: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其他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其他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