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未办理房屋买卖登记是否可以违约? |
释义 | 房屋买卖未办登记,合同是当事人出于自愿签订的话,是有效的,但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一、未过户的房屋买卖会有人吗 房屋买卖未过户,合法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房屋买卖后的产权过户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物权变动的要求,当事人要凭签订的合同及原产权证件去办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的登记。所以说,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影响的是所有权是否依法转移,而对买卖合同及其效力没有影响,不能因为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就认定当事人的买卖合同无效。 二、法律上的房屋买卖合同保存多久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要保存多久取决于当事人,但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是应当保管好自己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债权行为存在的重要凭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民法典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具备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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