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种情况应该是由孩子的监护人负主要责任。具体要根据责任过错分别承担。 个人建议如果孩子的监护人要的太多,可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公平判决后执行,其次小孩在店里乱跑被烫伤,店家应该承担没有管护好热水或开水的责任,店家需要对小孩进行民事赔偿。具体赔偿数额,要看伤情决定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