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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薪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
释义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在范围和扣除标准上存在差异。工资薪金包括任职或受雇所得,劳务报酬包括自由职业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方面,工资薪金采取累计预扣法,而劳务报酬每次按不同比例扣除。
    法律分析
    (一)涵盖的范围不同
    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这是税法中关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定义。一般来说,工资薪金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所得,通常表现为由他人指定、安排劳动、工作,同时要接受管理约束,或服务于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业主除外),非独立劳动的人员从这些单位组织取得的劳动报酬,以工资、薪金形式体现。
    劳务报酬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是否与接受劳动成果的对象存在雇佣关系,是判断一项收入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的基本的标准。
    (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不同
    目前,工资薪金采取的是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而劳务报酬目前采取预扣预缴的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即:每次收入4000:收入-800;每次收入>4000:收入×(1-20%)
    由此可见,两者的扣除标准完全不同,工资薪金可以累计预扣,而劳务报酬必须每次预扣预缴。
    结语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在税法中有不同的定义和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各种报酬,而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自由职业所得。两者的扣除标准也不同,工资薪金采取累计预扣法,而劳务报酬每次按不同比例进行扣除。了解这些差异对个人纳税申报和税务规划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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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2: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