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出版的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在五十至一百张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在一百至二百张以上;或者具有出版的淫秽照片、画片在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一、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判多少年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判刑: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传播色情怎么定罪 传播色情淫秽物品,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客观上讲,是传播淫秽图书、期刊、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在主观方面,它是故意的,但行为人不必牟利。 三、涉黄罪350万判多少年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金额在350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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