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
释义 |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这里的“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不得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们必须为公司的利益善意地处理公司事务、处置其掌握的公司财产,其行使权力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得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操纵上市公司进行违法行为。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上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公司是具有忠实义务的,此类职员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实施挪用公司资金、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的行为,否则此类职员可能会由于犯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而被量刑。 一、职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吗 职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勤勉义务,在管理公司事物时,应当以一个理性的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应表现的勤勉和技能来履行其职责,以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2,在履行职务时不得越权。 3,熟悉公司业务以及经营管理状况 4,出席董事会,监事会,并以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发表观点 5,向股东(大)会,社会公众等如实提供公司资料 6,列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质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勤勉义务,在管理公司事物时,应当以一个理性的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应表现的勤勉和技能来履行其职责,以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二)忠实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和监督时,应该以公司的利益为己任,履行忠实义务,为公司最大的利益履行职责,当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以公司利益为重。 忠实义务有以下几点: 1,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利益。 3,禁止越权使用公司财产。 4,竞业禁止义务 5,限制自我交易 6,禁止篡夺公司机会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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