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之前债务怎样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之前的债务均由法人承担。公司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注销之前,应当对于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偿还债务。 一、公司注销了还能进行工资追诉吗 在公司注销后,劳动者不可以对公司进行工资追诉,因为公司注销后,公司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以一般是不能追诉的。但是如果公司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公司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可以起诉其承担责任。 二、分公司注销了还欠总公司的款该怎么处理 分公司注销了还欠总公司的款一般情况有两种处理方式: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三、合同纠纷可以告员工吗? 公司间合同纠纷不会告员工。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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