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约定,其效力应当予以否定或者部分否定。但在以下情况下,无效条款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首先,在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即使约定的条款与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悖,当事人自愿且明示接受,该条款也应视为有效。 其次,当无效条款独立存在时,其效力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该条款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再次,当无效条款可以被“可分割原则”分离并独立存在时,可以将该条款予以独立处理,使其效力得到保障。 最后,当无效条款的存在对于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不会造成妨碍、损害或者不当得利时,该条款也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相对人的要求或者业务惯例,充分披露与合同有关的情况,并说明自己的权利、义务及其行使、履行方式。 第一千五百六十八条 合同中的无效条款,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其效力应当予以否定或者部分否定。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 (二)无效条款独立存在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的; (三)无效条款可以被分离并独立存在的; (四)无效条款的存在对于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不会造成妨碍、损害或者不当得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