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2.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3.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4.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5.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